同行观点制度的“初心”应该是育人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6-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学校的终极价值与核心使命是“育人”。学校制度、班纪班规的制定应无条件服从这一点。一切从“育人”出发,一切以是否有利于“育人”为衡量教育工作的标准。

    学校要求学生留短发,把学生对美的追求暂时控制在“温饱线”上,一般是考虑学生应把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学业,努力杜绝发型上的攀比心理;同时,也是倡导“干净整洁、朴实方便就是美”的审美观念。短发令并不鲜见,“育人”功能应当得到认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执行学校的纪律规定,班级相应地制定班规,理所当然;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实施一定的惩戒也是合情合理。但是,我们为维护校纪制定班规时,不能忘记“育人”这一根本遵循,惩戒不是目的,育人才是目的,不能为了所谓班级管理的“业绩”而实施惩戒。如果制度最终伤害了学生,甚至给孩子的一生带来不良影响,那这样的制度就违背了“初心”,就是无效的,甚至是有害的。

    (作者单位系江南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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