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延时“搭台” 法治教育“唱戏”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6-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教师们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小小大法官”模拟法庭

    “同学们,你们知道法院是什么机构吗?”简单的提问在学生中间激起了讨论的浪花。“审判坏人的”“打官司的”“保护我们的”……各种各样的声音回响在郑州市第五十二中学(以下简称“郑州52中”)课后延时法治教育大讲堂现场。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学校法治教育在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从“英才教育”意义上,还是从“普及教育”意义上,唯有学校法治教育才能持久而有效地担当起培养“法治英才”与“法治公民”这一历史使命。加强法治教育,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治影响,使青少年学生尊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从而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这也是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责任。郑州52中除利用道德与法治课程资源、课堂主阵地进行学科渗透外,锚定“强化法治教育,培养守法公民”目标,在课后延时服务时间,采取符合初中生身心特点的有效措施,多途径多维度开展法治教育,深受广大师生的喜爱。

    科普宣讲 尊法知法

    为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郑州52中邀请郑州市中原区司法部门工作人员担任特聘法治副校长,并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大讲堂。她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向师生阐述了不法侵害的危害以及预防措施。针对中学生听众,她还重点介绍了校园欺凌和性侵害的现状、特点、成因以及中学生远离不良行为的方法和策略,让法律意识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为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郑州52中组织七年级全体学生参加法治教育大讲堂——“宪”在开讲,观看视频《原来宪法这么好听》。案例来自身边的日常生活,浅显易懂。通过观看,学生们进一步了解了宪法,纷纷表示从中学到了许多实用的法律知识,今后会以宪法来对标学习生活,进而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做“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的郑州52中美少年。

    为提升教师的法治观念,郑州52中道德与法治学科组长胡娟为全体教职工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由来、宗旨,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条目进行详细阐释。结合典型案例,她说:“‘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理想信念、责任担当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德育渗透一定要扩展到各学科的教学中。”针对第三章学校保护第二十五条,她认为,当下郑州52中“小组合作下的学案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3D创客社团”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素养、“志愿者社团”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这些都是很好的做法,希望自己的讲座可以抛砖引玉,启发教师们集思广益,创新德育方法与途径,依法执教、依法治校。

    为增强家长的法治意识,郑州52中邀请中国心时代父母研究院心理专家王海勇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九年级学生和家长一起聆听。王海勇着重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核心精神和六大亮点,让家长明白教育不只是学校的责任,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一定要自觉参与其中,积极行使家庭教育权利;家长肩负着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培养未成年人家国情怀、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的义务。家长们纷纷表示:第一次知道履行家庭教育是法律义务,今后会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亲子共成长、一起向未来。

    对话“大咖” 懂法守法

    为了增进宪法学习的深度,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郑州52中举行了“小小法治宣传员”对话“法官”座谈会,邀请到的“大咖”是郑州市中原区司法部门的法官崔霞。各位“小小法治宣传员”向“大法官”提问:违法和犯罪有什么区别?宪法为什么是根本大法?有没有针对无意犯罪制定的法律?崔霞用平易近人的话语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适用范围和程度轻重上;宪法在我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所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学生听得认真,记得仔细。这次对话“法官”座谈会,让学生以别样的形式接触法官、了解法律、走近法治,为他们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正确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铿锵有力的声音响彻在郑州52中的报告厅,这是郑州52中正在进行的“金牌律师”进校园法治教育讲座,本次活动邀请了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张少春主讲。张律师结合当代青少年的特点,以通俗的语言给全体师生科普了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知识,并着重强调了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及应对措施。活动最后,学生纷纷向张律师提问:“给别人起外号算是违法吗?”“中国有哪些律师专业的好大学呢?”“律师的工作压力大吗?”“怎么才能成长为一名金牌律师?”张律师一一亲切地做了解答,并勉励学生努力学习,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此次对话“金牌律师”讲座,唤起了每名学生的守法意识,使学生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

    躬身实践 用法护法

    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响起,一场“少年版模拟法庭”正式开庭。郑州52中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学生变身小法官”活动。

    本次模拟法庭受理的是与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故意伤害案件。案件简况:两名未成年人因为一部手机争执不下,一方将另一方扎伤,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学生现场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辩护人、法警、原告人、被告人、被告代理人、证人等角色,庭审在书记员宣读法律纪律后拉开序幕,庭前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合议宣判等各个环节紧凑有序,整个过程严谨、规范、流畅。

    活动中,学生们身穿审判服、警服,在精心布置的“法庭”上营造出庄重威严的庭审氛围,大家很快融入“角色”。学生惟妙惟肖的表演,让在场的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法律的严肃。

    休庭期间,现场还设计了“法律知识抢答”环节,学生踊跃举手发表自己的看法。道法教师抓住教育契机,指点迷津,现场气氛热烈、掌声不断。学生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本次模拟法庭,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进一步加深了对课本知识的理解。”

    随后,“审判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作出判决,并寄语学生:要合理使用手机,不能带手机进入校园;在生活学习中要用正确的方式和途径解决与同学、与身边人的矛盾冲突,守法于行、用法护法。

    此次“模拟法庭”,让学生在亲身感受“模拟庭审”的过程中,对法律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拓宽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的新思路,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精心谋划 持续推进

    基于“办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的愿景,从“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的视角出发,郑州52中将充分挖掘、发挥“郑州市中原区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常态化开展法官(律师)进校园、旁听青少年法庭审判、法治教育大讲堂、“班长”对话“校长”、法治教育基地学习实践等系列法治教育活动,鲜活生动地把法治理念、法治意识、自我防范措施带到学生身边,为学生提供更专业、更贴心、更有温度的法治教育与法治服务,努力营造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氛围,让法治落地生根,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护法忠臣彰显法治权威,需要执法公仆发挥法治力量,需要弘法良才塑造法治信仰,而这一切离不开学校法治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郑州52中将继续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以课后延时为舞台,让法治教育唱大戏,为国家培养守法公民,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向新境界。

    (张好武 刘丽 苗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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