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五权下放”综合改革持续发力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1-12-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见习记者 朱郑远 记者 邵焕荣)11月底,绍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五权下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五权下放”改革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据介绍,《实施意见》对下放教师招聘权有了更细致的描述,明确提出学校可依据编制使用计划、岗位结构比例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按规定自主采取单独招聘、联合招聘、片区招聘等多种模式公开招聘。同时,鼓励区、县(市)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

在下放岗位设置权、干部任用权、绩效考核权等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学校可在核定的编制、职数和岗位内,根据办学实际需要,“一校一策”制订岗位设置方案;提出要加大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至2022年年底,各区、县(市)各学段均实现学校中层干部任用权的下放,并进一步扩大学校在副校长聘任中的参与权和选择权。在绩效考核权中,为解决工作量不均、绩效分配不公等阻滞教育内生动力发挥等难题,《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将考核奖励向一线教师侧重、优秀教师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差距,不搞平均发放,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

在职称评聘权方面,《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要扩大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自主评聘改革的覆盖面,2021年年底前,在已实现从农村到城区、从公办到民办、各学段、各区域和公办普高学校五个全覆盖的基础上,将中等职业学校纳入高级讲师及以下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范围。

基于2025年这个时间节点,《实施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如至2025年,各区、县(市)各学段均要有实行自主公开招聘的学校,均要有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副校长的试点学校,要有50%以上的学校实行职称自主评聘,并有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全域下放的区、县(市)等。

据悉,从2015年开始,绍兴市就以试点推行“县管校聘”为契机,大力推动“五权下放”,探索下放了“教师招聘、岗位设置、干部任用、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5项教育评价权力,走出了一条“立破并举、放管结合、评聘衔接”的教师评价新路径。截至目前,“五权下放”改革在该市8所市直学校均已实现全覆盖。

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绍兴将坚持“市域扩面、市直提升”,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聚焦教育人事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持续发力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深水区”,营造破“五唯”的良好氛围。

(更多相关内容详见本报今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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