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1-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周红松)日前,河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联合出台文件,决定整合全省各地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馆(站)等部门资源,统一更名组建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

    河北规定,整合后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不提高机构规格,不改变经费形式,不突破现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该机构主要承担本县内在职教师培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育科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等职责。

    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属于中小学系列办学实体,赋予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及教师培训等工作职能,将有利于规范县域教师发展平台建设,发挥县域教师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势,完善教师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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