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骨干教师实行免考合理吗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中国教育报:

    目前,按照我市有关教育文件规定,骨干教师承载了一定责任,完成了规定的内容后可以享受一些权利。近几年来,我市在组织教师业务考核、新课程理论考试及职称考试时,一直对骨干教师实行免考,对此,普通教师意见很大。

    原因是,我市有些骨干教师非但没有履行引领教师群体共同成长的责任,也不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与骨干教师标准和要求差距较大。近来,虽对骨干教师也实行了“年检”,但从“年检”的情况来看,也多是走过场,没有达标的骨干,依旧没有被取消称号。但是,骨干教师在职称晋升时却依然享受着各种免考待遇,同时还可以享受丰厚的年终绩效奖金。

    笔者认为,骨干教师并非通才,其在某个时段的能力水平达到了骨干标准,不代表他的能力水平一直处于骨干水平。对骨干教师作出“免考”规定,不利于学校及骨干教师个人的成长与发展,应实行更为严格的考核制度。对骨干教师考核,可以从师德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教育研究、示范辐射等方面进行,既要建立激励机制,也要注重动态管理,有退出机制。

    ■江苏省盐城市一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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