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教育政策法制 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1-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与中国特色现代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育治理体系,其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本保障是依法治教。进一步加强教育政策法制工作,今年要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快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一是推动高校章程核准工作,2014年6月底前完成“985”高校章程核准,年底前完成部属“211”高校章程核准,同时加强对地方高校章程建设的指导;二是发布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同时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文件的落实;三是推进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健全试点高校交流借鉴机制,面向全国高校出台关于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加强内部治理的指导性意见。

    第二,加快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一是切实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教育权责关系,加强省级政府在统筹规划、资源配置、监督管理、提供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修改完善《关于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的指导意见》,重点支持省级政府进一步扩大统筹权;二是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处理好政府与高等学校关系,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抓紧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意见》,在考试招生、学科专业设置、教育教学、人才选聘、科学研究、经费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七个方面给予高校更多的自主安排空间;三是探索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有效机制,调研起草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相关文件。

    第三,全面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一是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完成《职业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工作;完成《学前教育法》、《学校安全条例》和《教育考试条例》的起草工作;出台《教师申诉办法》、《学校未成年学生保护办法》、《〈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等一批部门规章。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并规范教育领域的行政许可行为,建立统一公开的程序;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创新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教育部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建立教育部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三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研究制定高校依法治校指标体系,推动直属高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依法治校区域试点,试点建立中小学校、学生的公益性法律援助机制。四是积极开展教育普法工作,创新工作形式,建设全国性的学校法律服务体系,为中小学及其师生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第四,全力做好教育政策研究和政策评估。一是做好重大政策调研和政策实施的分析评估,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全面掌握国外教育动态,深入分析世界教育改革发展潮流、趋势,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重点和举措;二是创新重大教育政策研究机制,推动建立政法司、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参加的教育教育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机制,增强教育政策研究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更好地服务部党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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