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借调教师要回归讲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2-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部、编办、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清退各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编教师,清退工作务必于3月31日前全部完成。

    近年来,自治区各地普遍存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问题,且日益突出,个别县市的部门和单位借调教师的数量达数百人之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自治区要求,对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的教师,教育部门向借调教师下达书面通知,限期无条件返回教学岗位。对因其他原因现长期离岗的教师,要求其立即返岗。对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长期离岗教师,督促其办理病退手续。虽经书面通知回原岗位工作,但本人拒不返岗或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的人员,根据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自治区规定,即日起,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再擅自借调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