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也是一种美

首页 > 美文 > 散文随笔/2019-01-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人生有多种离别

记忆中的第一次离别是儿时上幼儿园,因为是全托,一个礼拜才能回家一次,周日晚离家时的哭天抢地,周六晚饭后回到家中的笑逐颜开,便成了那时家中的一景。哭是因了离别的哭,笑是因了离别的笑,不过那时不懂。上中学的时候又有了第二次离别,原因是住校,还是一周回家一次。虽说已经不至于哭天抢地地嚎叫了,但走时的不舍与回时的喜悦仍然溢于言表,只是那时懵懵懂懂说不清。第三次是入伍参军,十五年军旅生活,一共回家了几次,每次都有一种不同的感觉,不过那时却是将这种感觉深深地埋在了心里,不再轻易流露出来。

我常问自己,那种远离亲人的滋味苦吗?

那时在连队里,大家最关心的一个人就是通信员,因为他每天从团部取信回来。每天下午四五点钟正是训练休息的时候,远远地他背着个硕大的包吃力地走来,大家群情激昂,还不待他走近,便像炸了窝,数十人蜂拥而上,眨眼功夫通信员已被埋没其中。曾经见过老蜂农喂蜜蜂的情景,词汇里的“一窝蜂似地”,“蜂拥而上”,皆源于此。而这里的蜂就是我们这些当兵的人。古人说“烽火连天月,家书抵万金。”当时虽没有古人所说的“烽火”,但“家书”在战士们的心里,一样是要“抵万金”的。

不过,这种离别还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离别,真正称得上“离别”的应该是那种生离死别,即古人所说“悲莫悲兮生别离”的那种。“霸王别姬”当属这一种。

时光把我们带回两千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乌云压城,四面楚歌,楚霸王被围垓下,英雄穷途末路。摇曳的油灯下,依稀可见他的身边还有一位纤纤女子,戎装素裹,举杯把盏。他们就要别离了,此一别无疑便是天上人间两相分,阴曹地府难相见。两千年来,上至史学家、文学家以及影剧作家们,下及酒肆、茶场以及俗子凡夫们,无不写着、唱着、说着、演着,从古传唱到今,从国内一直传唱到国外,一个别离,被传唱得回肠荡气,一弯九曲。为什么?我想,人们之所以讴歌、欣赏、赞美她,究其根底,其实就是一个离别而已,生离死别,美在其中,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如果说“霸王别姬”是一种“情别”,那么易水河边发生的那一幕便是“义别”。

那是一个秋天的傍晚,易水河岸,夕阳西下,残阳如血,晚霞映照着岸边的一干人等。送者是燕太子丹等,别者是勇士荆轲。此去西秦而刺秦王,悬一国而系一身,谁都知道,凶多吉少,万里求一而已。送者肯定没想着被送的人会生还,否则,也不会“皆白衣冠以送之”了。别者呢,怕也是同样没想着生还。至于其中的是与非曲直,对与错,正与反或都在其次,对后人来讲,已无关紧要,唯一值得关注的是一个“别”字,死别,人们欣赏的个中真谛也仅在于此。这听起来很残酷,但这就是艺术生命所在,美!

其实,这样的生离死别并非仅古时候有,今天同样有,同样可歌可泣。我想起了长征。

史无前例的长征,三十万红军将士,告别了家乡,离开了故土,他们将往何方?不知道;前途在哪里?不知道;何时还能回来?恐怕当时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上来。“此行何处去,赣江风雪弥漫处。”就是伟人毛泽东,当时当地,当时情景,也难免感伤,难免哀痛,难免惆怅。

历史不会重演。但几乎如出一辙的是,每一幕生离死别,都伴随着一曲愁肠百结的歌。“霸王别姬”是《垓下歌》,“荆轲刺秦王”是《易水歌》,而“长征”则是《十送红军》。重温旧事,那该是一种多么悲烈的壮举啊!一曲《十送红军》,唱得缠绵悱恻,唱得千转柔肠,唱得井冈山低下了头颅,唱得湘江水呜咽难流。

人间自有真情在。其实,真情,并非只有人类专有,只要是生命,皆有之。那是发生在可可西里的一幕,主角是藏羚羊。

一只低头吃草的母羊突然发现了人类的一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她。那一刹那,她想到了跑。但出于母性的本能她没有跑,而是毅然挺身挡住了身边茫然无知的小藏羚羊。那一刻,她可曾想到离别?与她的孩子,与世世代代养育她的可可西里,也与这个世界。那短暂的一刻,或许她什么也没来得及想就倒在了血泊里。这一次的生离死别没有歌声,只有风在呜咽……

是的,这只是一个故事,一个令人伤心的故事。但我得承认,她确实很美。

其实,美,不一定就是愉悦,不一定就是高兴,不一定就是欣赏。凄美、悲美也是美,如果一定要给它下一个定义的话,我想,那些凡是足以令人感动、激奋、震撼的那些可歌可泣的离别都可以称作美,而不管主人公是古是今,是男是女,是好是坏,是人类还是动物。有喜便有悲,有聚便有离,不同处在于前者的美人们当时就能立刻感到,而后者的美,则表现为一种滞后和延迟,她是一种迟滞的美,当时当地当事人或许很难觉得美,但事后,或者若干年后,甚至百年、千年以后,你会忽然觉得她美。如果是一朵花,那么,前者这朵花属于斯人,而后者这朵花却属于后人。花开了,她不一定绚丽,但却足以绽放;不一定灿烂,但却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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