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观察·李镇西 | 关于“劳动教育”的思考与实践④在社会实践中劳动育人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6-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社会实践也是学生不可缺少的一类劳动。

    社会实践主要是指志愿者服务、社会调查、校外实习、勤工俭学以及艰苦地区体验式行为。这类社会劳动对于学生成长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学生的社会实践应该是常态的、自然的,而不应仅仅是季节性的,甚至只与某些节日挂钩。我不反对将学生的社会实践与一些节日和纪念日相联系,但我们更应该将这些公益行动贯穿于日常生活当中,变成一种经常性的良好习惯。

    记得1997年春天,我带着两个班100多名学生在成都市的锦江畔种下了一片100多米长的银杏树林,自此成为学生的牵挂,隔一段时间他们就去江边给小树浇水。有一天他们发现有几棵长在路边的小树被人为损坏了,非常气愤,便拿起笔写下关于保护小树的呼吁书投寄报社,后来《成都晚报》还发表了学生的“呼吁书”……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感受到的是劳动的创造与责任——为城市创造一片绿地,为保护环境尽一份责任。

    20多年过去了,当年幼小的银杏树已经长成茂密的银杏树林,成为成都市区最美的风景之一。种树对这两个班的学生来说,是伴随他们整个少年时代的一段生活,甚至也为后来人生留下了无法磨灭的温馨记忆。

    所以苏霍姆林斯基说:“切不可把劳动任务集中在一年的某个季节、月份或星期去进行,只有经常不断地劳动,才能丰富精神生活。只有当孩子从事那种需要经常进行思考和操心的长时期的劳动时,劳动的创造性质才会在他的面前展现出来。”

    面向社会的劳动实践,不但应该有体力和智慧的付出,还应该有一种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换句话说,社会实践应该是一种公民品质的培养与展示。所谓“公民品质”意味着责任意识、担当勇气、公益情怀、建设热情、批评精神……以一种主人翁的身份参与社会事务。

    为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建设能力,我曾多次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这种“实践”不是脱离学生课堂学习而空洞的“活动”,而是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运用有关知识进行改进社会的尝试。比如我们组织学生上街查找错别字,全班共寻得100多个错别字。于是,我们撰写了调查报告,油印了几十份分别送到教育局、文化局和各个有错别字的店铺,随后又投稿并发表在《乐山报》,表达我们对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社会责任感。后来我调到成都玉林中学后,继续组织类似活动,学生经过广泛调查写成的《成都街头错别字调查报告》被《成都商报》以醒目标题《娃娃们在呼喊:蓉城街头错字知多少?》刊发在头版。后来,渐渐形成的对社会语言使用的敏感和“纠错”习惯使学生继续向报纸、电视等新领域拓展……

    学生的社会实践应是一种真实生活的体验,而不是游戏性质的“模拟”。学生的社会实践应该就是他们本身的生活,他们在实践中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劳动给社会创造价值或带来某些变化。

    30年前带班时,我利用每天中午的休息时间为学生朗读《红岩》。以江姐为代表的革命先烈故事引发学生极大兴趣,当时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正在筹建渣滓洞、白公馆《烈士群雕》塑像,有学生便提出要为建造《烈士群雕》捐款表达心意。我抓住这一时机,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挣钱、捐款。于是,全班学生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收集废品汇集爱心捐款。

    班里曾经有个“凌云文学社”,暑假开展“峨眉山夏令营”,我建议大家通过“勤工俭学”挣钱开展活动。于是,一次特别的卖书活动让大家又一次了解、认识了社会,亲自参加了劳动实践,培养了能力并丰富了创作内容——这些都是比金钱更重要的收获。在这里,学生不是在教室里用虚拟货币从事“模拟买卖”,而是实实在在地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参加夏令营。

    当然,这种偶尔为之的有偿劳动有其特殊意义,但不宜成为学生劳动的常态,无偿和奉献应该是学生社会实践的主流。苏霍姆林斯基说:“我们不急于过早地让孩子去参加有报酬的劳动,因为这可能养成自私、贪婪的恶习。一个学生在用自己的劳动挣得第—次工资之前,应该大量经历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的无偿劳动的精神体验。”

    作为社会实践的劳动,其意义已经不仅仅是劳动本身了,更在于一种大教育观——将学生的学习与实践结合,将校园与社会结合,让学生在社会广阔的天地中运用知识、奉献他人、尽责社区,参与推动国家文明的进步。

    (作者系新教育研究院院长、语文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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