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4-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三是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引导形成正确教育理念。出台《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推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落地,研制幼儿园保育教育、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教育系统落地落实,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培养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研制《教育部重大专项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运行规程》,发挥部内联合工作组、专项组等作用,切实加强重点改革事项的衔接和沟通协调。研究提出相关高校师德成绩与问题清单,在“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时综合研判。健全师德师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司局间信息沟通。

    四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职业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会同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形成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制定落实举措198项,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印发《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坚持两种类型、不同特色、同等质量,将职业本科纳入现有学士学位工作体系,强化职教育人特点,确保职教本科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启动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配套专业简介和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印发《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和基本要求》。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突出职教特色,进一步健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体制机制。修订《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开展实习管理专项排查,进一步加强实习全链条监管。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匹配度。在2022年职业院校专业备案工作中,引导各地对接产业需求优化专业布局结构,提高制造业相关专业比例。推动教育部与天津、江西、山东、甘肃等省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实施教育部与河北、安徽、重庆等省市技能型社会建设试点,其中将提升职业学校人才培养与高质量发展匹配度作为重要内容。

    五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入推进高校“放管服”改革。召开全国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会,编制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操作实践指南。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会同有关部委研究修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高校开展自主科研。深化落实高校专业设置、学位授权等自主权,支持高校开设一批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的专业。持续推动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高校,开展直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抽查,印发监管情况通报。推进高校分类管理、特色发展。指导各地编制“十四五”期间高校设置规划,引导新设学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注重内涵发展。修订普通本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专科学校设置标准,对文、理、工、农、医、师范等不同类型学校设定差异化指标。对存在学科设置贪大求全、宽而不深问题的地方和高校,召开专题视频会进行约谈,坚决避免资源分散、追逐利益。印发《教育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异地研究生培养的意见》,规范异地研究生培养机构命名,严格异地全过程研究生培养管理,加强异地非全过程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部署各高等学校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健全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出台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强化责任落实。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专项整治,排除安全隐患。规范高校学生组织管理工作。

    (二)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修订《关于教育部党组主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实施办法》,部党组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就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专题会商。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严作风”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

    二是提高内部巡视质量。研制《关于切实加强巡视工作的意见》等3个制度性文件和17个操作性文件,对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切实强化巡视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教育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完成《中共教育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修订。定期修订巡视工作规程和监督检查要点,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点,聚焦被巡视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情况开展监督。配齐配强巡视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巡视整改机制,制定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举措,加强指导督促。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方面

    一是驻部纪检监察组有效提高履职能力。大力加强政治监督。制定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工作规程,以及加强对教育部党组及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建立面上监督与专项监督、整体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全过程、全覆盖监督制度。对2021年教育部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抽查6个司局。有效改进日常监督。与教育部督导督查、部内巡视、财务审计及统计检查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机制,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案件剖析,深入蹲点调研,注重社会舆情,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规定自查自纠,不断丰富日常监督方法。不断提升执纪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体排查、综合研判,提高运用处置方式的精准度和科学性。加快推进历史遗留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处置,健全转办督办机制,建立专门台账,加大督办力度。有效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建立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严的氛围。

    二是更好发挥机关纪委和直属系统纪检机构监督作用。印发《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直属机关纪委建设的若干措施》,健全日常办事机构。印发《直属机关专职纪检干部全员学习培训实施办法》。开展直属单位纪委执纪审查工作专项检查,推动机关纪委、直属单位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对直属单位专项资金违规报销问题进行专项清查,依规依纪依法加快推进。驻部纪检监察组集中整改期间,对直属非中管高校纪委开展调查研究7次,进行工作提示5次,以干代训39人。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直属单位和直属非中管高校1580多名纪检干部进行培训。

    3.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方面

    一是落实直属机关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完成直属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推动直属机关各单位对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防控举措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组建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推进整改落实。研究制定《教育部评审评比评估和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实施细则,梳理形成《“三评一竞赛”项目清单》。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监管,完成直属单位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并审核相应的整改方案。

    二是开展直属高校重点领域专项清理整顿。针对考试招生,研制《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系统性规范高校招生考试管理,健全多级监督工作体系。召开招生考试专门视频会议,作出工作动员部署。针对基建工程,约谈直属高校有关负责同志,要求学校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召开直属高校基建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专题会议,部署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非学历教育,会同有关部委组织对高校开展现场核查,形成非学历教育问题清单。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落实办学主体责任,规范办学行为。

    4.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方面

    一是清理规范评估活动。对直属机关评估活动进行全面摸排和专项整改,最大程度压减评估活动数量,并纳入督导局归口管理。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每位部党组成员及联系战线工作的司局级干部和处(室)联系1—2所学校或市(县)教育局,将一线问题转化为决策议题。组织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研究提出年度重点调研选题,深入基层一线明察暗访,防止制定政策“闭门造车”。

    三是增强服务基层意识。对近年来的来文进行梳理,核实落实情况,建立基层来文台账。印发基层来文办复有关工作规程,在办复方式和时限、建立台账、确定联络员和建立年度核查通报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提升基层来文办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针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中的突出问题快查快办,对发现的确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级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四是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精简规范文件函件,印发通知,建立司局函件制发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司局下发函件的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对“进校园”活动的统筹和审核。组织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自查自纠,并督促有关单位制定举措、抓好落实。对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在直属系统予以通报。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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