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学生有了新的行为准则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7-09-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毛雪逸)9月20日上午,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了《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像小学生要记住家人生日、初中生遇到挫折会向他人倾诉等,将从本学期开始成为我省中小学生新的行为准则。

《行为规范》的制定依据是2015年教育部修订后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共分小学、初中、高中3个版本,各22条,具有体现统一性、尊重差异性、保持连续性、彰显时代性、强化操作性等五大鲜明特点。其中,强化操作性是此版《行为规范》的最大特点。针对学生行为养成,《行为规范》重“日常”、重“细节”、重“行为”,如要求小学生“培养两项运动兴趣”,要求初中生“每天运动一小时”等,都是接地气、可操作的内容。

为更好地促进各地各中小学校落实《行为规范》,省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行为规范》不要求学生背诵,但必须逐条践行,各地要将学生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客观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列为学生“品德表现”评价的主要内容。

据悉,在《行为规范》发布的同时,省教育厅还发文要求各中小学校必须将《守则》与《行为规范》张贴在学校醒目位置,并通过班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对《守则》与《行为规范》进行解读和讨论,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形式让家长了解《行为规范》,共同推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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