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集团发展应厘清逻辑主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2-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节奏围绕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发布了多项政策。在这些政策中,集团化办学均是高频关键词,足见其影响之大。名校是集团化办学的主要载体,多年来,社会对名校的认识表现出显著的标签化特点,比如认为名校的教育资源是优质的,名校的老师是优秀的,名校培养的学生是有竞争优势的,等等。

    当“好学校”“好老师”“好学生”被固化为名校标签时,如何理解其中的“好”字?名校集团被组建起来究竟是为了办“好学校”、用“好老师”、育“好学生”,还是为了“办好”学校、“用好”老师、“育好”学生?抑或兼而有之?追问并澄清这些基本问题有助于名校集团更好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办好学校:名校集团的价值取向

    名校集团在20余年发展进程中先后被赋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助推教育优质均衡”“破解大班额”“促进教育公平”等使命。这些使命决定了公办中小学名校集团及其发展不能走“强强联合、生态垄断”的路子,而应走“强弱互动、协同发展”的路子。因此,以“名校+新校”“名校+农村校”“名校+弱校”的“名校+”模式带动区域内新校、农村校、弱校共同发展,用一所好学校孵化出更多好学校,用更多好学校助推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才是名校集团发展的价值取向。一言以蔽之,要办好每一所学校。

    实践层面,办好学校包括“办好”学校和办“好学校”两种解读。“办好”学校是集团化办学的实践行动;办“好学校”是集团化办学的发展愿景。在愿景尚不可及的情况下,名校集团先要在“办好”学校上多下功夫。从办好学校的价值取向出发,名校集团发展的基本逻辑是,在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下,根据区域教育发展实际,有序吸纳发展困难、相对滞后的学校成为集团成员学校,依托名校的先进办学理念、优秀干部教师团队、优质课程资源及教学模式,引领成员学校内生发展,兑现“办好”学校的基本主张。

    在区域范围内,名校集团引领哪所学校,理论上不应由名校集团随意选择,而应基于区域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名校集团和有意向的成员学校共同议定,这可以进一步强化名校集团依托优质教育资源“办好”学校的应然使命。值得一提的是,当一所比较薄弱的成员学校在名校集团框架下培育成熟后,应根据事先约定的退出机制剥离集团,适度为集团松绑,以便名校集团重新吸纳其他新校、弱校、农村校,让名校集团依托优质教育资源“办好”学校这一实践使命更可持续。

    用好老师:名校集团的资源取向

    毋庸置疑,好老师是教育发展中重要而显性的资源。对名校来说,更是如此。名校之名,首先在于名师,其次在于名师创造的价值,比如办学理念、教学模式、课程资源、管理策略等,二者相辅相成。

    在名校集团发展框架下辩证分析“用好老师”,至少有两方面内涵:一是“用好”老师,这是一种纵向扎根式的内部治理实践,是对集团内各学科各层次教师的分类培养和适切任用;二是用“好老师”,这是一种横向掠夺式的资源投机主义,是对集团外优质教师资源的攫取和俘获,可能会削弱集团内练教师队伍建设基本功的自觉。众所周知,名校集团只是一个区域内相应阶段办学主体的一部分,不能代表全部,因此,“好老师”不应该集中于名校,而应该像“家门口的好学校”一样,分散、下沉、扎根、再生,让“家门口的好学校”因为有“好老师”的加持而更名副其实,这也更契合教育优质均衡的时代追求。

    因此,在历史积淀的成熟发展模式和政策赋予的使命基调下,名校集团应以“用好”老师为基本资源观,杜绝用“好老师”的资源投机主义。这要求名校集团具备两个“自觉”:一是自觉规避从非名校“挖角”“抽水”以致扰乱基础教育优质教师资源分布生态的做法;二是自觉搭建有效的专业发展平台,潜心修炼集团教师队伍建设内功,做到重点用好“好老师”存量与用好“新老师”、培育“好老师”增量相结合,让被纳入名校集团的弱校、新校、农村校都有“好老师”可用,并通过“好老师”共同努力办出“好学校”。

    育好学生:名校集团的育人取向

    培育少年儿童是学校产生、存在与发展之根本。对名校集团来说,育人目标高于一切。因此,名校集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优质均衡”“破解大班额”“促进教育公平”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帮助更多薄弱学校更好地培养人,即“育好学生”。

    作为各级各类教育的共同目标,“育好学生”也应从“育好”学生和育“好学生”两个方面理解。本质上看,“育好”学生是对教育“有教无类”理念和促进个体发展功能的落地,育“好学生”则暗含对学生的分类与掐尖,是对上述基本理念和本体功能的背离。真正的教育不应选择性地育“好学生”,而应该无差别地“育好”学生,这是教育作为公共产品的本质属性,也是名校集团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当前,尽管不乏各种政策引导,教育供给侧部分学校的掐尖和需求侧部分家庭的择校依然未完全消除,二者共致的教育焦虑依然存在。广大乡村学龄儿童青少年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诉求能否得到满足,极大地影响着幸福美好生活的落地生根。这种背景下,名校集团的育人观既重要又敏感,能否“育好”学生是检验是否“办好”了学校、“用好”了老师的根本标准。

    近年来,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遍及全国的过程,也是名校集聚的优质教育资源向外拓展、向下渗透的过程,这与建设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的愿景形成呼应。名校通过跨区域领办、托管、结对等多种方式,输送先进办学理念、优秀教师队伍、优质课程资源、有效管理模式,帮助相对薄弱的成员学校“育好”学生,既从根本上回应了名校集团“育好”学生的根本使命,也对我国传统教育智慧中的“有教无类”理念作出了跨时代回应。

    综上,“办好”学校、“用好”老师、“育好”学生是新时代名校集团发展的基本取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分别强调,“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有效方式,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多方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再结合各地实践,不难预见,未来较长一个时期内,作为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实践方式,名校集团将继续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贡献。鉴于此,把握好名校集团发展的基本取向,将“办好”学校、“用好”老师、“育好”学生作为名校集团发展的逻辑主线,警惕办“好学校”、用“好老师”、育“好学生”等观点对逻辑主线的干扰,至关重要。

    (作者单位分别系成都大学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成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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